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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2018年MPA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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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2018MPA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南京理工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MPA的具体情况,特制定2018年MPA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复试分数线
2018年南京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线:
公务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总分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外国语
125200
公共管理
189
84
42
二、复试组织和原则
1、成立由公共事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MPA学科负责人为组长、MPA导师等组成的复试专家小组,组织复试工作。
2、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过程管理,保证复试工作的透明度和质量。
三、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一)复试信息通知
1、我校不再发放书面的复试通知。校内一志愿上线考生须在3月23日12:00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202.119.84.31/Open/RecruitTkss/Signin.aspx)进行复试信息确认。(点击“成绩、复试、录取”页面,选择“复试科目”、“是否参加复试”,确定后点击保存按钮,否则确认无效,影响复试。)考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复试科目信息,学院将为其指定复试科目。
2、报考我校一志愿考生如需修改联系方式,请登陆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202.119.84.31/Open/RecruitTkss/Signin.aspx),点击“基本信息(1)”页面,修改“移动电话”、“邮编”、“通讯地址”等信息,修改后点击“保存”按钮。
3、复试名单及分组(见附件一)及通知直接在MPA教育中心网站(mpa.njust.edu.cn)上公布。
(二)复试报到及报考资格复查
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到报考学院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取得复试资格: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右上角须写明考生编号后五位)。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右上角须写明考生编号后五位)。
3、学历异常考生须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提供给研招办审核后方可参加复试。持国外学历的考生,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提交研招办审核后方可参加复试。
4、考生所在单位盖章后的《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见附件二)。
5、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加盖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红章)。
6、符合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的证明材料原件。
7、复试费80元,体检费20元。
资格审核时间:
参加3月26日复试考生:3月26日 08:00-09:00(分组名单见附件一)
参加3月27日复试考生:3月26日 15:30-17:00(分组名单见附件一)
资格审核地点:公共事务学院一楼。
特别提醒:凡不参加资格审查、体检及面试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校一律不予以录取。
(三)复试体检
考生按规定时间3月26日(26日复试考生)-27日(27日复试考生)在我校医院体检,不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体检当日饮食须清淡,不必空腹。地点:南京理工大学校医院(七号门附近,新体育馆北边)。
(四)复试内容
1、笔试内容:《公共管理概论》(100分;2小时)
笔试时间:3月26日18:30-20:30
参加人员:参加复试所有考生
笔试地点:学校第三教学楼(107、109、203、205、206、207、208)(具体考场详见复试资格审查时通知)
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参考教材:朱立言、谢明主编:《公共管理概论》(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特别提醒:按照事先张贴好准考证号的座位就坐,独立作答。请遵守考场纪律,违规考生将以零分计算该项成绩。
2、面试内容:(200分)
考核内容:
(1)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40分),主要考核考生英语听说能力。
(2)政治理论(50分),主要为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时政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五、六中全会精神,可参考《求是》、《半月谈》、《瞭望新闻周刊》等时政杂志。
(3)综合素质(50分),重点考察考生的知识面、反应能力、沟通技能和管理潜质。
(4)专业素养(60分),重点考察考生结合工作实际对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的理解。
面试时间:3月26、27日全天09:30—18:00
面试地点:公共事务学院新办公楼一楼124、127、128、131室(具体见公告)
特别提醒:为消除各小组面试平均成绩的差异而引起的误差,将对各小组考生面试的平均成绩进行归一化处理后,计算各位考生的实际面试成绩。
3、复试总成绩计算:
初试规格化成绩=(初试总分/300)×100
复试规格化成绩=(复试总分/300)×100
复试总成绩=初试规格化成绩×0.6+复试规格化成绩×0.4
(五)复试结果公布
3月底左右,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四、拟录取原则
(1)考生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面试总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序后,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通过后,对各项录取手续完备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不予录取。
六、其他事宜
1、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南京理工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明确规定外,由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须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政审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3、我校除支边、支教考生以外,原则上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考生如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复试时须向学院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研究生院审批后办理保留资格手续。
4、拟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均须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公共管理硕士(MPA)学制2.5年,学费共为5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赫,李晓燕025-84314567,84303939
考生申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蒋民,范炜烽025-84314567,84303939

南京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
南京理工大学公共事务学院
二O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以下三个附件请同学们登陆南理工MPA教育中心查看
附件一:2018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名单及复试时间公示.pdf
‍附件二:‍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doc
附件三:南京理工大学电子地图http://map.njust.edu.cn/mapsrv/#